1. 具備二十年以上證券相關事業經驗,曾擔任證券商及基金公司高級主管。
2. 也曾在股票看盤軟體公司及避險基金公司任職超過十年,負責設計開發股票分析以及避險基金操作程式。
3.本人具有國立政治大學經濟碩士學位,以及高級程式設計能力。能自行研究開發新的技術指標。